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加油站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国税发[2006]220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2-31
实施时间: 2007-1-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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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加油站税收管理暂行办法》业经全省强化税源管理工作专业会议讨论和修改,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安徽省加油站税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省成品油流通秩序,加强加油站税收管理,堵塞税收管理漏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针对加油站经营管理特点,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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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24条废止:

发文标题:安徽省国税局关于发布全文废止和部分废止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皖国税发[2008]121号
发文部门: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8-8-20
实施时间:2008-8-20
 

上述法规第二十四条 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发文标题: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2号
发文部门: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7-26
实施时间:2011-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