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健鼎[无锡]电子有限公司追加投资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批复
发文文号: 苏国税函[2007]56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29
实施时间: 2007-1-29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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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无锡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健鼎(无锡)电子有限公司追加投资项目(第三期追加投资项目)单独计算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请示》(锡国税发【2006】25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健鼎(无锡)电子有限公司是由英属维尔京群岛健鼎海外有限公司于2000年12月举办的外资企业。该公司原投资总额2998万美元,注册资本1200万美元,经三次追加投资后,注册资本为6500万美元,经营期限50年。经营范围:设计、开发、生产新型仪表元器件——高密度电子线路板(包括多层线路板和柔性线路板);生产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该公司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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