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其他抵扣凭证数据采集传输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国税函[2007]57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30
实施时间: 2007-1-30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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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国税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其他抵扣凭证数据采集传输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4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应高度重视增值税其他抵扣凭证数据采集、传输的管理,从源头把关,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纳税人数据采集质量,降低比对异常票的比例,减少后期核查工作量,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1、各地应继续加强对纳税人其他抵扣凭证数据采集方面的辅导。通过向纳税人发放增值税其他抵扣凭证数据采集注意事项宣传单(册),或者采取在本地区电子申报平台上增设增值税其他抵扣凭证数据采集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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