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生物柴油”出口退[免]税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苏国税函[2007]65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2-1
实施时间: 2007-2-1
失效时间: 2011-10-25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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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南通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生物柴油”出口退(免)税问题的请示》(通国税发[2007]1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请按照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含金产品出口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苏国税函[2006]357号)文件精神办理。
  特此批复。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OO七年二月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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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现行有效 全文失效或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3号
发文部门: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10-25
实施时间:2011-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