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印花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地税三[1999]5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1999-1-22
实施时间: 1999-1-1
失效时间: 2007-7-16
法规类型: 印花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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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印花税管理暂行办法》,业经市地方税务局1998年12月22日第25次局务会议讨论,同意试行。请各单位按照局务会意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认真组织试行。在试行工作中要注意总结经验,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以便对该《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完善。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印花税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印花税的征收管理,保障国家税收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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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青地税发[2007]149号
发文部门: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7-16
实施时间:2007-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