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的宾馆、商务楼等经营电信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地税一[1999]8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1999-1-29
实施时间: 1999-1-29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旅游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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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的宾馆、商务楼等经营电信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737号)转发给你们。内资宾馆、商务楼等比照办理。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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