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意见
发文文号: 青国税发[2003]201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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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市内各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机关各处室: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再就业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国家税务总局、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尤其是自去年8月中旬以来,全国、全省再就业工作会议相继召开,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的战略高度,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切实加强对再就业工作的领导,坚决落实中央关于促进再就业的方针政策和各项措施。同时,在刚刚结束的全国税务系统基层建设工作会议与总局再就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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