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下发对《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办法》[试行]补充修订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国税发[2002]265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12-14
实施时间: 2002-12-1
失效时间: 2011-8-29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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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市内各国家税务局:
  通过《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办法》(施行)制订实施,对严格执行税收政策规定,加强我市中央企业减免税的管理;全面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的各类减免税优惠政策,扶持企业发展等,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为适应所得税分享体制改革的需要,坚持依法治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本着公开公正、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等原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政策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提出以下修改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关于减免税的有关政策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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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的公告
发文文号:青岛市国家税务局2011年第5号公告
发文部门: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8-29
实施时间:2011-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