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农业产品收购统一发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国税发[2002]45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3-12
实施时间: 2002-1-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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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市内各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局:
  为进一步规范税收管理,严格依法治税,维护增值税纳税秩序,解决我市农业产品收购统一发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市局研究制定了《青岛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农业产品收购统一发票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增值税统一收购发票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停止执行。
    
  附件:1、《青岛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农业产品收购统一发票管理暂行办法》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收购发票”审批表》
  3、《“收购发票”使用情况统计表》
  4、《“收购发票”年审情况统计表》
  附件1
  青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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