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山东爱书人音像图书有限公司增值税纳税地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国税函[2002]18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1-18
实施时间: 2002-1-18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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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市内各国家税务局:
  现将《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山东爱书人音像图书有限公司增值税纳税地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国税函[2001]701号)转发给你们,请知照。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山东爱书人音像图书有限公司增值税纳税地点有关问题的通知
 二00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鲁国税函[2001]701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山东省爱书人音像图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书人” 是经山东省文化厅、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批准的全省性正版音像制品直营连锁经营机构,实行统一核算、统一采购配送、统一规范化管理和经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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