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做好2007年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和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办价格[2007]226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07-1-26
实施时间: 2007-1-26
法规类型: 人员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795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为做好2007年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和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以下简称“双认定”)行政许可工作,确保“双认定”行政许可工作有组织、按计划、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价格评估行政许可是国务院赋予价格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对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和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进行认定,是规范价格评估行业管理、保证价格评估质量、提高价格评估人员素质的重要保证。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双认定”行政许可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双认定”工作顺利实施。 
  二、严格受理申......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