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审计机关审计档案工作的规定
发文文号: 审办发[1996]356号
发文部门: 审计署
发文时间: 1996-12-16
实施时间: 1997-1-1
失效时间: 2001-8-1
法规类型: 政府审计其他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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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条为了加强审计档案工作,充分发挥审计档案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审计档案,是指审计机关在进行审计监督或审计调查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审计档案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审计档案工作,是指审计机关对审计档案进行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编研、统计、鉴定和移交,以及对下级审计机关审计档案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审计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审计署主管全国的审计档案工作,同时接受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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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本法规因如下法规作废
发文标题:《审计机关审计档案工作准则》
发文文号:审计署令2001第3号-2
发文部门:审计署
发文时间:2001-8-1
实施时间:200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