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审计机关审计人员职业道德准则
发文文号: 审人发[1996]355号
发文部门: 审计署
发文时间: 1996-12-16
实施时间: 1997-1-1
失效时间: 2001-8-1
法规类型: 政府审计准则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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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行为,严肃审计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所称审计人员职业道德,是指审计机关审计人员从事审计工作应当遵守的职业行为规范。
  第三条 审计人员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准则,加强职业道德修养,自觉接受纪律约束,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提高审计工作水平。
  第四条 审计人员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是: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忠于职守,勤奋工作;
  (二)努力学习,更新知识,学以致用,积极进取,具备与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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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本法规因如下法规作废
发文标题:《审计机关审计人员职业道德准则》
发文文号:审计署令2001第3号-3
发文部门:审计署
发文时间:2001-8-1
实施时间:200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