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做好新会计准则过渡期间企业财务快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资发评价[2007]12号
发文部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7-1-28
实施时间: 2007-1-28
法规类型: 有关衔接规定 国资委有关规定 财务快报 上市信息披露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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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中央企业:
  2006年财政部陆续颁布了系列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实行。2007年部分中央企业也将开始执行新会计准则。为做好新会计准则过渡期间企业财务快报工作,确保财务快报信息可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财务快报基本表式保持不变,所有企业都应根据本企业实际所执行的企业会计制度或准则填报《企业财务快报》基本表式。其中:未执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及其子企业,仍按《关于印发中央企业2004年度企业财务快报的通知》(国资评价[2003]126号)的有关规定填报;执行新会计准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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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执行新准则企业财务快报分析指标表.xls    
首次填报企业财务快报主要指标差异表.xls    
固定资产投资指标表.xls    
企业财务快报编制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