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减免税审批工作规程》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税办发[2006]84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06-12-4
实施时间: 2007-1-1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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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条为规范国家税务总局机关(以下简称总局)减免税审批工作,根据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减免税审批,是指总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税务部门规章或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税法)的规定,依照纳税人的申请,单独或与其他部门联合对纳税人减免税事项作出审批决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包括其他部门主办、总局会办的减免税审批项目。
  企业汇总(合并)纳税、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及出口退税事项的审批,适用本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总局应当将由本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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