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若干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地税发[2006]15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2-4
实施时间: 2006-12-4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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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地方税务局,省、各设区市地税局直征分局、稽查局,福州、泉州、漳州市地税局外税分局,泉州、南平市地税局征收分局(不发厦门):
  现将《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若干问题的通知》(闽政办〔2005〕22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应认真执行省政府办公厅闽政办〔2005〕227号文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地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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