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地税发[2006]130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1-28
实施时间: 2006-1-1
法规类型: 车船使用税/车船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 营业税
所属行业: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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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地方税务局,省、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直征分局、稽查局,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市地方税务局外税分局,泉州、南平市地方税务局征收分局:
  2000年7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42号),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税收政策进行了调整。但是各地地税机关对财税[2000]42号文件中部分规定的理解不一,执行也不一致。为了统一政策,加强对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税收征管,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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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一条、第二条废止:

发文标题: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营业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闽地税发[2009]170号
发文部门: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9-8-24
实施时间:20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