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发[2006]261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9-28
实施时间: 2006-9-28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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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6]56号,以下简称“新申报表”)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作如下补充,请依照执行。
  一、各区县国家税务局要对新申报表落实工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修订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是加强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局要根据本局情况精心安排,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确保新申报表应用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各区县国家税务局要根据市局对新申报表的工作安排,及时做好新申报表的宣传、辅导和培训工作。
  (一)加强对内培训。各局要有计划地组织有关税务干部进行新申报表的培训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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