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精氨酸等354种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价格[2006]2989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6-12-31
实施时间: 2007-1-26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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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根据《药品政府定价办法》及有关政策规定,在进行成本和价格调查、专家评审,以及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我委研究制定了精氨酸等354种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附表一所列药品价格为达到GMP标准的药品最高零售价格。其中氨甲环酸小容量注射剂因国家标准发生变化,川芎嗪粉针因适应症争议问题,在我委未正式公布其最高零售价格前,暂按现行价格执行。标注执行临时价格的,我委将根据市场变化情况进一步研究后公布其正式价格。
  二、附表二所列药品价格为专利、原研制药品或单独定价药品的临时最高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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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GMP标准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表.xls    
专利、原研制及单独定价药品临时最高零售价格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