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娱乐、服务业服务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地税二字[1998]173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1998-11-18
实施时间: 1998-11-18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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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
   为了加强我省娱乐、服务业服务人员个人所得税管理,在经过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省局制定了《山东省娱乐、服务业服务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

   附件:山东省娱乐、服务业服务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娱乐、服务业服务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税收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娱乐、服务业从事服务的人员(以下简称服务人员)是个人所得税的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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