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驻陕西省地方税务局纪检组关于印发《陕西省地方税务局纪检监察受理举报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陕地税纪发[2006]1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1-9
实施时间: 2006-11-9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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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杨凌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各直属机构:
  为了更好地促进信访举报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根据《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地税系统实际,特制定《陕西省地方税务局纪检监察受理举报工作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纪检监察受理举报工作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健全受理举报制度,使受理举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条例》和《党章》及中、省纪委的有关规定,结合地税系统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地方税务局纪检组、监察室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国家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及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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