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通信行业专用定额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地税票[2006]377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8-23
实施时间: 2006-8-23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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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针对近期通信行业在专用定额发票使用过程中暴露出来的一些问题,为了加强发票管理,建立健全通信行业专用定额发票使用的监督管理机制,规范发票的领购、使用和保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结合我局发票管理的规定,现就通信行业专用定额发票管理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依照执行。
  一、通信行业专用定额发票是通信企业在销售通信产品、提供通信服务时向付款方开具的收款凭证,该种专用定额发票主要用于通讯设备的充值卡或办理入网卡等业务。专用定额发票是经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批准、监制的企业自印发票,其联次有发票联和记帐联(存根联),在发票上可以统一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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