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检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三]》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地税流字[1995]17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1995-7-20
实施时间: 1995-7-20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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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  
  近期各市、地在营业税政策执行中反映了一些具体问题,依据现行营业税条例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我们拟定了《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三)》,现检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三)
  问:银行评定信用等级所取得的收入如何征收营业税
  答:对银行从事评定企业信用等级所取得的收入,应按金融业的“其他金融业务”依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问:施工企业向建设单位收取的材料差价款、抢工费、全优工程奖和提前竣工奖是否征收营业税
  答:按照营业税的基本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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