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执行《山东省房产税减免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地税函[1999]130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1999-5-19
实施时间: 1999-5-19
法规类型: 城市房地产税、房产税 房产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5074
评论人次: 1
发文内容: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
   省局鲁地税三字[1997]10号关于《山东省房产税减免管理暂行办法》下发后,各地反映外商投资企业是否执行。
   为保证税法的连续性和统一性,现明确,根据鲁税外[1990]10号《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征收城市房地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我省外商投资企业城市房地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我省外商投资企业城市房地产税减免政策,可按照鲁地税三字[1997]10号规定执行。按规定报省局审批的项目,要在逐级严格审核把关的基础上报送省局审批。......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