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国家税务局系统轿车类协议供货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税函[2006]1125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06-11-27
实施时间: 2006-11-27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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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采购工作效率,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2006年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工作要点》,经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由总局统一公开招标,对2006年度国家税务局系统轿车采购实行协议供货。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及执行期限
  (一)本次协议供货范围为工作用小轿车。
  (二)本次协议供货适用于省及省以下各级国家税务局。
  (三)各级国税局(以下简称采购人)要依据2006年政府采购预算实施采购。
  (四)本次协议供货有效期自2006年11月至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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