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适用目录变更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国税所一[2007]4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9
实施时间: 2007-1-9
法规类型: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632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适用目录变更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3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