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营业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地税发[2000]79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3-16
实施时间: 2000-3-16
失效时间: 2011-10-14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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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9〕210号],省局已以粤地税发〔1999〕186号文转发各地执行在案。现就执行中有关营业税政策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个人销售住宅减免营业税政策
  [一]销售二手楼[普通住宅]问题
  1.普通住宅,是指按所在地一般民用住宅标准建造的居民住宅,例如经济适用住房、解困房等等。而单位面积造价较高的高级公寓、别墅、度假村等豪华住房为非普通住宅。在实际工作中,普通住宅的认定,原则上可从两个方面掌握:[1]按住宅建设项目审批立项所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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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4号
发文部门: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10-14
实施时间:2011-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