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
发文文号: 会协[2006]82号
发文部门: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06-12-24
实施时间: 2007-1-1
法规类型: CPA行业其他规定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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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已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四届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规范对会员违规行为的惩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法》]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对会员违规行为实施行业惩戒,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会员,指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中的执业会员,即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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