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武烟集团增值税消费税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国税函[2006]196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9-5
实施时间: 2006-9-5
法规类型: 消费税个案 增值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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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武汉市、襄樊市、随州市、恩施州国家税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武烟集团卷烟两税的管理,现就武烟集团两税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武烟集团2005年两税增长率问题
  根据武烟集团生产经营情况,按照省政府领导的批示,经据实计算和充分协商,2005年武烟集团两税增长比例为17.51%。其中,增值税增长比例为17.17%,消费税增长比例为17.61%。
  二、关于武烟集团两税税收清算问题
  从2007年起,武烟集团两税清算工作,由省局组织,以各烟厂所在地国税机关为主,相关市州国税机关参与,年度清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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