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准予赤水景区环保观光车经营有限公司税务行政许可决定的批复
发文文号: 黔地税函[2006]2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5
实施时间: 2006-1-5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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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遵义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上报赤水景区环保观光车经营有限公司提出印制本单位名称发票的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收悉。经省局审查,决定准予赤水景区环保观光车经营有限公司取得该项许可。同时,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切实加强冠名企业的发票管理,规范其发票用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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