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外资财产保险条款备案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保监产[1999]4号
发文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1999-1-1
实施时间: 1999-1-1
失效时间: 2000-8-1
法规类型: 财险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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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保再保险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兵团保险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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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根据2000年8月1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财产保险条款费率管理暂行办法〉的命令》(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0]第2号),此文件已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