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审计机关在审计执法过程中查询被审计单位存款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1998]审发第308号
发文部门: 审计署 中国人民银行
发文时间: 1998-10-14
实施时间: 1998-10-14
失效时间: 2006-11-22
法规类型: 政府审计其他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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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深圳市分行;各政策性银行,各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审计厅(局),各特派员办事处,各派出审计局:
   审计机关自成立以来,在审计执法过程中一直得到有关金融机构的大力支持与配合,取得了较好的执法效果。随着我国经济体制不断深化和审计工作的全面发展,涉及查询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各项存款的工作也相应增多。《中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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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本文被如下法规废止
发文标题: 关于审计机关查询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账户和存款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审法发[2006]67号  
发文部门: 审计署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6-11-22
实施时间: 2006-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