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国税函[2006]1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4
实施时间: 2006-1-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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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稽查局:
  为了适应石油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税收征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总局令[2002]第2号)规定,经研究,现对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川渝分公司(以下简称川渝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云南)云川石油分公司(以下简称云川分公司)及其所属加油站的增值税计算缴纳办法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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