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执行《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国税函[2006]112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0-23
实施时间: 2006-10-23
法规类型: 车辆购置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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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稽查局:
  针对各地在贯彻执行国家税务总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5号],以下简称《办法》)中反映出的问题,经省局研究,现明确如下:
  一、各地主管税务机关对国家税务总局尚未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各类汽车,先比照已核定的同类型车辆最低计税价格征税后,由市、州局每月5日前将车辆型号及征税价格上传省局服务器FTBR:∥9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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