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做好与新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证监发[2006]136号
发文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6-11-29
实施时间: 2006-11-29
失效时间: 2014-2-12
法规类型: 证监会有关规定 临时报告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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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相关会计师事务所:
  今年,财政部陆续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并将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实施。为保证新会计准则的顺利实施,做好新会计准则和现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统称“新旧会计准则”)过渡期间上市公司和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公司(以下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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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第十二批]
发文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年第8号
发文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2014-2-12
实施时间:2014-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