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请浙江省制止和纠正一些地区用税收退库方式解决基层新增税务人员经费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预字[1986]222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1986-12-18
实施时间: 1986-12-18
失效时间: 2003-1-30
法规类型: 综合税收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57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浙江省财政厅、税务局、分金库:
  据反映,你省12月4日制发的省财政厅(86)财税1557号《关于抓紧办理税收增长分成的通知》中规定,“以市、地、县为单位,对1986年工商税收比1983年基数增长部分,分税种按1%计提分成,……”。你省一些地方提出,要求计提的分成用退库的方式来解决新增税务干部经费问题。经研究,我们认为:目前,中央对地方实行的“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管理体制,你省属于上解地区,中央对上解地区的地方预算收入的划分已作了明确规定,除“城市维护建设税&r......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八批]的决定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16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03-1-30
实施时间:2003-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