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本市公司货币验资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工商企[2006]251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06-11-1
实施时间: 2006-11-1
法规类型: 验资业务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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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工商分局,各银行,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设立、变更的货币验资和注册资本的管理,规范验资业务,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规范本市公司货币验资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原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关于印发〈规范本市公司制企业货币验资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沪工商企[2001]317号)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废止。
附件:关于规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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