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国税进[2006]55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发展计划委员会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1-13
实施时间: 2006-11-13
失效时间: 2010-8-5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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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税务局、发展改革委,各财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6]111号,见附件一)转发给你们,并请按照执行。
  一、本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外商投资项目确认书》(以下简称“项目确认书”)和《项目采购国产设备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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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沪国税法[2010]28号
发文部门: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0-8-5
实施时间:201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