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胜利石油管理局所属非独立核算单位纳税有关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鲁地税函[1999]269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1999-10-8
实施时间: 1999-10-8
法规类型: 纳税申报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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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东营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胜利石油管理局所属非独立核算单位纳税问题的请示》[东地税发[1999]59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胜利石油管理局所属非独立核算的生产、经营单位,与胜利石油管理局以及胜利石油管理局所属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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