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国税所[1999]61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1999-10-28
实施时间: 1999-10-28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3013
评论人次: 1
发文内容:

各市、地区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8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储蓄机构应严格按照统一规定条件和范围办理教育储蓄存款业务并进行详细记录;储户提取存款时原则上应提供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录取通知书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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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一条废止

发文标题: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鲁国税发[2007]134号
发文部门: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9-24
实施时间:2007-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