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国税涉[1999]146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1999-11-30
实施时间: 1999-11-30
失效时间: 2007-9-24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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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1
发文内容: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不发青岛),省局涉外税收管理分局:
  为鼓励外商投资企业使用国产设备,最近,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下发了[国税发[1999]171号]《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该办法省局已以[鲁国税函[1999]46号]文件转发各地。近据一些市地反映执行中有些问题不够明确,现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明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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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鲁国税发[2007]134号
发文部门: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9-24
实施时间:2007-9-24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或废止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6号
发文部门: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3-11-14
实施时间:2013-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