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九批]的决定
发文文号: 财政部令第34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06-3-30
实施时间: 2006-3-30
法规类型: 废止公告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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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了适应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关于法规清理应当经常化、制度化的要求,我部在前八次财政法规清理的基础上,对新中国成立以来至2003年12月发布的现行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财政规章)进行了第九次全面清理,并逐一作出了鉴定。经过清理,确定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共381件,其中,已被有关法规、规章代替,应予废止或者已明令废止的财政规章158件;因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消失,自行失效的财政规章223件。现将这381件财政规章的目录予以公布,停止执行。
  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九批)
  一、废止的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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