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对会计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开展财政监督检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监字[1996]25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1996-4-24
实施时间:
失效时间: 1999-11-19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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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近年来,我国注册会计师事业发展较快,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不断增加,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日益发挥重要作用。为有利于加强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自身建设和管理,保证注册会计师事业的健康发展,促进其依法独立、公正地执行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关于整顿会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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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检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情况统计表.doc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七批]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法字[1999]57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1999-11-19
实施时间:1999-11-19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八批]的决定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16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03-1-30
实施时间:2003-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