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计算机开具单联式发票有关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国税征函[2006]4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0-19
实施时间: 2006-10-19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阅读人次: 351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计算机开具单联式发票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210号)转发给你们,请知照。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计算......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