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实施网上电子申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加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的紧急通知
发文文号: 沪国税稽[2003]69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8-22
实施时间: 2003-9-1
失效时间: 2006-7-26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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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的文件精神,自市局7月28日对“一窗式”管理工作进行动员和布置后,各分局领导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迅速行动,在8月份纳税申报期内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中的上门申报户全部实施了“一窗式”管理,实现了“票表比对”。通过一个征期的实践,已初步取得和积累了“一窗式”管理工作的经验。但由于该项工作时间紧、工作量大,对实施网上电子申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除在黄浦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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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三批]的通知
发文文号:沪财法[2006]53号
发文部门: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2006-7-26
实施时间:2006-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