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主要副食品价格变动有关商业财务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商字[1988]292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1988-7-23
实施时间: 1988-7-23
失效时间: 1999-11-19
法规类型: 92年以前财务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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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了贯彻1988年4月5日国务院《关于试行主要副食品零售价格变动给职工适当补贴的通知》精神,促进商业企业在价格改革和变动中改善经营管理,健全经营机制,增强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扭转亏损增加盈利,减少财政补贴,现对猪肉等主要副食品零售价格变动后,有关商业财务问题通知如下:

  一、 国务院已明确列入暗补改明补范围的肉、大路菜和鲜蛋,随着销售价格的逐步放开,应相应减少和取消对国营经营单位的亏损补贴,由企业自负盈亏。凡猪肉等主要副食品零售价格变动后购销价格不再倒挂的和县以下(含县)城镇经营肉、蛋、菜的国营商业企业,应实行自负盈亏,财政不再给予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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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七批]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法字[1999]57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1999-11-19
实施时间:1999-11-19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八批]的决定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16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03-1-30
实施时间:2003-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