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核定淮阴卷烟厂等企业部分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税函[2006]920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06-10-8
实施时间: 2006-10-1
法规类型: 消费税
所属行业: 制造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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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根据《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和核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5号令)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新牌号、新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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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税务总局核定的消费税计税价格全部作废:

发文标题:关于发布废止有关核定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文件清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国税函[2009]385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09-7-17
实施时间:200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