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财政部关于印发《乡镇企业执行新的分行业企业会计制度有关调帐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农字[1993]157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1993-6-29
实施时间: 1993-6-29
失效时间: 1997-9-8
法规类型: 行业会计制度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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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现将《乡镇企业执行新的分行业企业会计制度有关调帐问题的处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乡镇企业执行新的分行业企业会计制度有关调帐问题的处理规定

  抄送;农业部。

  附件:乡镇企业执行新的分行业企业会计制度有关调帐问题的处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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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目录[第六批]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法字[1997]44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1997-9-8
实施时间:199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