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地税发[2006]455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8-1
实施时间: 2006-8-1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1338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个人住房转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市局补充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对贯彻《通知》第二条规定的补充意见
  (一)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房屋的房屋原值: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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