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粮油购销同价后有关财政结算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商字[1992]195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1992-6-2
实施时间: 1992-4-1
失效时间: 1997-9-8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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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国务院国发〔1992〕15号《国务院关于提高粮食统销价格的决定》和1 991年12月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的有关精神以及我部(92)财商字第89号《关于 粮食购、销价格提高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与改进成本核算办法的通知》的规定,现将1992年粮油购销同价后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的有关结算问题通知如下:
  一、粮食购销同价后,原有中央财政对地方财政实行的粮食加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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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目录[第六批]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法字[1997]44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1997-9-8
实施时间:1997-9-8